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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空气净化不是一国的问题”

鲁尔工业区(Ruhr—gebiet)位于德国西部、莱茵河下游支流鲁尔河与利珀河之间,在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境内;鲁尔区有着丰富的煤炭资源,机械制造业、氮肥工业、建材工业等许多重型工厂分布在河谷两岸。区内人口和城市密集,人口达570万,工厂、住宅和稠密的交通网交织在一起,形成连片的城市带。鲁尔区在战后西德经济恢复和经济起飞中发挥过重大作用,工业产值曾一度占全国的40%。到20世纪50年代,鲁尔区已成为当时德国乃至世界重要的工业中心。但也因此,德国人不得不忍受雾霾空中飘的生活。

从工业、区域到能源、交通

据史料记载,1962年12月,鲁尔区首次遭遇严重雾霾天气。当时,部分地区空气二氧化硫(SO2)浓度高达5000微克/立方米,因霾致死的人数超过150人,拉开了德国“雾霾期”(smog episode)的序幕。1964年,鲁尔区所在的北威州首次颁布《雾霾法令》以应对雾霾危机。然而,治理速度难以追赶该地区人口和产业规模的扩张。

1974年,《联邦污染防治法》出台,该法案中具体规定SO2、氮氧化合物(NOX)、颗粒物(PM10/PM2.5)等有害物质对人及植物等产生危害的指标。在明确了空气质量检测指标之后,一旦某地区超标,当地州政府需就具体情况出台一系列紧急应对措施。包括禁止某类车辆行驶,或在污染严重区域禁止所有机动车行驶;限制或关停大型工业设施;关闭市内建筑工地等。1979年发布的《关于远距离跨境空气污染的日内瓦条约》再次对区域空气污染控制作出规定。

1985年1月21日,“雾霾危机”再次袭扰鲁尔地区。根据当年的一篇题为《烟雾警报:车辆在鲁尔区被禁止》(Smog Alert: Vehicles Barred in Ruhr Valley)的报道,那次为期5天的雾霾袭击了西德以鲁尔河谷为中心的国家重“烟囱”工业区。该区因此拉响了3级警戒,禁止一切非必要的车辆,同时关闭工厂排放污染物。另有报道指出:“发生在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的雾霾警报,终于在SO2和空气中其他污染物的水平下降后解除。“雾霾危机”最终致使24000人死亡,19500人患病住院。德国绿党及大部分环保团体发表声明称“雾霾危机”是环境、能源和交通政策多年疏忽的结果。

经历过惨痛教训之后,德国开始采取强硬手段治理雾霾,德国政府推行了数百项“空气清洁与行动计划”,其核心做法包括:首先减少颗粒物的排放:车辆限行、限速,工厂限制开工等。其次,强化技术应用降低污染:例如工厂减少燃料硫含量、车辆安装颗粒过滤器、采用更高的燃油标准、使用清洁发动机等。

实行统一的欧盟排放标准

1999年,欧洲国家、美国和加拿大共同签署了《哥德堡协议》。德国联邦外贸与投资署的环保技术专家弗勒丽达·科提左解释说:“空气的净化不是一个国家的问题,因为空气是流动的,只有周边国家都做得好,人们才能真正享受到安全干净的空气。”

自2005年1月1日起,德国实行统一的欧盟排放标准。这一标准对控制各种有害气体都有严格规定,比如每小时二氧化硫排放值不得超过每立方米350微克,且一年中只允许超标24次。每个地区都要制定各自的空气质量计划,城市内引入环保区来控制空气质量,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汽车不允许驶入环保区。

经过数十年的努力,德国逐渐告别了雾霾天气,这种良好形势一直持续到今天。以“节能减排”为核心的思想也因此影响了德国工业发展走向。迄今,德国在清洁发动机、电动汽车等环保工业技术方面仍居于世界领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