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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保障法,无障碍扶手,防撞扶手

人民网北京3月28日电 (记者贾玥) 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成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构1188个,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811个,办理案件6453件。近日发布的《2012年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指出,去年我国残疾人维权组织建设得到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

公报显示,2012年,全国共出台了438个省、地市、县级无障碍建设与管理法规、规章;1084个市、县、区系统开展无障碍建设;全国开展无障碍建设检查3354次,无障碍培训3.4万人次;为14.1万个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了无障碍改造;为55.4万残疾人发放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这表明无障碍建设法规、标准进一步完善。

2012年,我国还修订《残疾人保障法》地方实施办法12件;制定或修改了关于残疾人的专门法规、规章省级5件、地市级25件;制定或修改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规范性文件省级61件、地市级109件。

此外,去年全国各级残联共处理残疾人群众来信5.5万余件,接待残疾人群众来访34.4万人次,其中集体访1096批次、1.5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