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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在西安有别墅有公司 米脂男子租赁汽车抵押用于挥霍

因无力偿还债务,榆林一男子竟用租赁来的汽车低价抵押,用以偿还债务和供自己挥霍。近日,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驼峰路派出所民警将涉嫌诈骗的高某一举抓获。

近日,榆林某汽车租赁公司负责人王某来到驼峰路派出所报案称:他们公司的一辆索兰托牌越野车被高某租走,根据车载GPS发现蹊跷,该车被租走后多日停在一个地方,根据定位系统发现,在西沙保宁路某二手交易市场找到该车辆,但是他们发现该车已被高某以6万元抵押,抵押男子实得55000元。

民警立即赶赴保宁路某交易市场调查,而就在此时,王某和民警恰巧碰到高某正在以同样的理由抵押一辆大众牌小轿车,事情败露后,高某依旧不知悔改,拒不承认自己租来的车辆进行了抵押,最终民警只能将其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在证据面前,高某交代了自己的违法事实。

据办案民警介绍,1992年出生的高某是榆林市米脂县人,高某谎称自己在西安有别墅和公司,自己在榆林做二手车生意,在骗取了工作人员的信任后,高某将租借来的越野车于3月9日抵押贷款后,又以同样的方式于3月13日又在另外一家租车公司租到一辆马自达轿车,同日下午便在保宁路二手市场以3万元的低价抵押,实得27000元被其用于偿还个人借款、付汽车租赁费及个人挥霍。

近日,债台高筑的高某抵押车辆借款屡试不爽后,又骗来朋友尚某的大众牌汽车开到二手交易市场,以同样的说辞抵押。高某没想到的是这桩生意即将成交的时候碰到王某和民警,事情败露。

目前,高某已涉嫌诈骗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