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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共建湖北大学 提升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

省部共建湖北大学 提升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

2013-11-08 新华网

新华网湖北频道9月5日专电(俞俭、王义芳 吴珊)《湖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关于共建湖北大学的意见》近日正式颁布,湖北大学成为湖北地方唯一一所省部共建高校。

教育部和湖北省政府共建湖北大学,旨在进一步发挥湖北大学办学特色和优势,全面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强化学校在区域高等教育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增强服务国家中西部崛起战略的能力。

湖北大学创办于1931年,办学历史悠久,是湖北省最早开办的地方综合性大学,82年来累计为党和国家培养输送了各类高级专门人才15万余人。现有省属高校中最为齐全的学科门类和“本—硕—博”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省级重点学科、博硕士授权点、国家基金项目总数均居湖北省属高校前列,在新型材料、生物技术、中药现代化技术、精细化工、基础数学、专门史、伦理学、教师教育、旅游开发、区域规划与生态保护等领域形成了较为明显的优势和特色。拥有省属高校唯一的文科类“长江学者”,是“有机化工新材料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牵头高校,2012年被授予“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先进单位”称号。

根据省部共建意见,教育部将把湖北大学纳入相关建设规划,指导和帮助湖北大学制定战略发展规划、学科建设规划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和支持湖北大学进行全方位的改革,并参照教育直属高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本科教学工程、协同创新中心、人才培养基地、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基地、工程中心等有关不点和建设中积极给予支持。积极支持湖北大学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建设,并吸收湖北大学参加教育部直属高校有关重要会议,推动湖北大学与直属高校相互学习和信息交流。

湖北省政府将把湖北大学作为湖北高等教育建设重点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倾斜,把湖北大学作为湖北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试点单位,在改革试点、发展项目等方面给与优先安排和大力支持,支持学校全方位深化改革,在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博士点、重点学科建设、重大科研项目立项、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提供更多的支持,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岗位设置、职称评聘以及校园基本建设等方面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全面促进湖北大学更好更快发展。